我公司因工作需要,启用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部技能专用章。此印章仅作为项目工程技能、质量、竣工检验材料专用,其他用处无效。该章不作为财政和经济往来印章运用,不作为项目签定各类合同以及收据、欠据、欠条、领条、本钱、资金付出、结算凭据等全部经济类文件材料签章运用,如有以上行为,概不代表本公司行为,由此引发的全部职责我公司概不承当。工程竣工检验存案结束之后,印章主动报废。
1、中天集团青海分公司万科城星光B区(17#-26#、29#楼及地下室)项目部;2、中天集团青海分公司三榆山水文园三期一标段项目部;3、中天集团青海分公司西宁新城吾悦广场(一、二期)一标段施工工程建设项目部。